万万没想到!家中名贵烟酒“不翼而飞”,幕后黑手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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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时,老张突然发现家中大量名贵烟酒“不翼而飞”。经一番调查得知,系被未成年女儿小张“偷走”低价出售。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上述因未成年人私自出售家中名贵烟酒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2年2月4日,时值新春佳节,老张欲拿出家中珍藏多年的名贵白酒与亲朋好友畅饮,却发现几十瓶名贵白酒和十余条名贵烟草“不翼而飞”。
老张以为家中遭贼“光顾”,刚要拨打报警电话,却发现此时17周岁的女儿小张欲言又止、眼神闪躲。一番询问,老张这才得知,小张于某商场附近认识了一位烟酒回收人员,2022年1月17日至2022年2月3日,小张采用“蚂蚁搬家”的方式,分20余次将上述物品拿走,出售给该烟酒回收人员,并将所得钱款花用完毕。老张经与小张一一核对出售烟酒的数量和价格,发现小张将价值10万余元的烟酒仅卖得钱款4万元,因无法联系上该烟酒回收人员,老张遂带小张至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通过小张提供的手机号和微信信息,调查得知该烟酒回收人员为李某,并与李某取得联系。
李某对此则表示,小张主动找到其出售烟酒,其未核实小张年龄,但小张声称系母亲让小张代为出售烟酒。与此同时,其仅收到了老张所称烟酒中的部分烟酒,其余烟酒小张未出售给其。除两瓶其怀疑为假酒之外,其余烟酒均已被出售,但所得价款也远非老张所称价值之多。
老张因与李某就烟酒折价返还事宜多次协商未果,而诉至嘉定区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裁判
● 承办法官黄卉经公开审理查明事实后,释明双方:
01
小张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售高价值烟酒显然超出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老张对此也拒绝追认,故小张与李某间的买卖合同应为无效;
老张应举证证明小张向李某出售烟酒的数量和价值,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李某应返还未出售的酒水,同时对于出售的烟酒应折价补偿;
小张用半月时间陆续将家中名贵烟酒出售,老张于半月后才发现上述情况,故对合同无效的后果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李某未核实小张的年龄且对小张短时间高频次的反常出售行为视而不见,故亦存在过错。
经过法官多次沟通,双方终于达成调解,由李某当场支付老张1万元,了结双方纠纷。
法官提示
孙心元
SUNXINYUAN
南翔人民法庭
法官助理
未成年人为追求高消费私自出售父母大额物品换取钱款事件并不鲜见,对于此类案件,向家长、烟酒回收从业人员及社会大众作出以下提示:
家长应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
父母既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责任人。父母不仅要关注子女的学业教育,更要注重对子女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金钱观的教育,避免子女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费和高品质生活及沾染不良习惯。同时家长也要帮助提升子女的法律意识,盗窃家中物品已属违法,即便家人不追究刑事责任,但低价出售家中物品既造成家庭财产损失,也会破坏家庭和谐关系。
烟酒回收从业人员应诚信、合法经营
烟酒回收从业人员应诚信、合法经营,回收烟酒时应核对对方身份信息,尤其是年龄较小可能属于未成年人的相关人员身份信息,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否则未成年人父母拒绝追认时容易引发民事纠纷。此时烟酒回收从业人员不仅要返还物品或折价补偿,更丢失了商业信誉,“竹篮打水一场空”,最终得不偿失。
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应久久为功
近年来,全国各地未成年人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案件频频引起热议。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最为关键的阶段,家庭、学校和社会应共同努力、久久为功,进一步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法治信仰培育,提升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行为,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转自上海嘉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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